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0日讯 中汽股份(301215.SZ)17日晚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3,904.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全季冰雪试验基地建设项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现有股东实行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委托具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
中汽股份2022年3月8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总股数为3.31亿股,发行价格为3.80元/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王建龙、刘卫宾。
中汽股份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5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1.86亿元。该公司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多4.36亿元。中汽股份于2022年3月2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7.50亿元,拟全部用于长三角(盐城)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目。
中汽股份发行费用总额为7027.07万元,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及承销费用5831.51万元。
据公司2025年半年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3亿元,同比增长24.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99.13万元,同比增长15.1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647.19万元,同比增长20.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079.62万元,同比增长2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