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披露四起处罚公告,华润风电(红安)有限公司、中广核湖北利川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大唐黄梅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新疆万里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被处罚,具体处罚信息如下:
华中监能罚决字〔2025〕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华润风电(红安)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华润红安天明220kV送出线路工程未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以上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被处以罚款32万元的行政处罚。
华中监能罚决字〔2025〕2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广核湖北利川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中广核柏杨坝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配套110kV送出线路工程未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以上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被处以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
华中监能罚决字〔2025〕3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大唐黄梅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大唐黄梅孔垄50MW风储一体化发电项目送出工程未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以上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被处以罚款32万元的行政处罚。
华中监能罚决字〔2025〕3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新疆万里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在襄州黄集一期100MW风电项目施工过程中,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被处以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